各单位:
2025年度山西省公共管理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各申报单位可参考《2025年度山西省公共管理重大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2),围绕本单位、本系统和本行业发展实际进行申报,也可不拘泥于选题指南内的题目,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确定选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立足我省公共管理的实际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针对公共管理领域理论与实践创新、公共政策评估与优化、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与优化,以及区域公共管理协同发展等公共管理领域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研究,探索新时代公共管理的新理念、新模式和新方法。同时,申报选题应体现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特点,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各申报单位应紧密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确保选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要求
2025年度山西省公共管理重大专项研究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四类。
1、重大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或正处以上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开创性研究能力。
2、重点和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书面推荐)。
3、青年课题负责人出生日期须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者不得申报青年课题。
4、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同一人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组。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项的课题重复申报。
三、管理流程
(一)立项
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工程办公室、山西省公共管理学会负责具体实施。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发文公布。立项课题择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鼓励申报单位给予配套研究经费,各申报单位可将此课题比照省级项目,作为科研考核、职称评审等方面的重要业绩参考条件。
(二)实施与结项
课题负责人应按要求推进立项课题实施,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结题。课题主要结项成果为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附知网查重报告,重复率不高于25%)。课题结项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2000字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1篇(《山西日报》理论版、《前进》等,2000字以上);
2、出版专著;
3、在课题研究报告基础上形成一份3000-3500字的决策建议被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决策建议》采用;
4、在《山西社会科学》报发表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
5、形成具体实施方案或管理制度文件,以厅局级单位正式出台文件为准。
说明:研究报告、山西决策建议采用报告文体范式写作;以上成果公开发表时均须注明课题来源、名称及课题编号。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材料
《2025年度山西省公共管理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3份)、《2025年度山西省公共管理重大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2025年度山西省公共管理重大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5,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个人承诺书(附件6,一式1份)。纸质版材料交至科研与产教融合处(行政楼313室)。
(二)电子版材料
将纸质版材料对应的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yanyuchanjiao@163.com,文件命名为“单位+姓名+课题名称”。
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于2025年9月23日前报送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为项目第一负责人,需认真阅读申报项目的相关文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相关截止时间点按照学校安排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均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注意相关截止时间点。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54-5507800
科研与产教融合处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