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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6  作者:  编辑:李丽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研究课题的通知》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课题申请人应具备副处及以上职务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申请人,申报课题时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推荐。课题申请人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申报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具备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物质技术条件和时间保证。

二、申报要求

(一)可参考《2025年度山西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围绕相关选题申报;也可不拘泥于选题指南内的题目,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立足我省乡村振兴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突出针对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我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研究,自拟题目申报。

(二)2025年度山西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研究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重大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或正处以上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开创性研究能力。重点和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课题要坚持政策性研究,立足服务“三农”决策,形成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要开展实地调研,强化案例研究、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要坚持问题导向,避免从概念到概念,政策建议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管理流程

(一)申报

按照自愿原则,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2025年度山西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3份)、《2025年度山西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2025年度山西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个人承诺书(附件5)。

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25年5月12日前报送至科研与产教融合处(行政楼313),电子版以“单位+课题名称+申请人”命名发送到邮箱keyanyuchanjiao@163.com

(二)立项

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工程办公室、山西省委农办秘书处负责具体实施。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发文公布。

(三)结项要求

课题负责人应按要求推进立项课题实施,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结题。课题主要结项成果为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附知网查重报告,重复率不高于25%)。课题结项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理论版发表文章1篇(《山西日报》理论版、《前进》等,2000字以上);

2.出版专著;

3.在课题研究报告基础上形成一份3000—3500字的决策建议被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决策建议》采用,或被山西省委农办《山西农村工作》采用。

4.在《山西社会科学》发表文章(2000字以上)。

说明:研究报告、山西决策建议采用报告文体范式写作;以上成果公开发表时均须注明课题来源、名称及课题编号。

(四)成果应用与推广

结项成果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推广运用,对优秀的课题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


原通知网站链接:

https://www.sass.sx.cn/tzgg/art/2025/art_237c738171634d79978327d0512317d9.html


科研与产教融合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