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教学研究和应用研究管理工作,完善教研科研档案建设、准确统计我校师生各类教研科研成果,根据《教学建设和应用研究项目资助与成果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每年度科技、社科统计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科研成果的统计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和学生在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以“晋中信息学院”为署名单位的教学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具体包括:
1.教学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师生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并刊登在省级以上正规期刊的教学研究论文;主编或参编并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和著作;各类教学竞赛获奖等。
2.应用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师生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并刊登在省级以上正规期刊的学术论文;主编或参编并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省级(含)科研奖励和技术专利等。
二、报送材料
(一)各类成果复印件1份,具体包括:
1.论文:必须有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的全部(并把目录中本人名字用较显眼的下划线标明,并将复印件夹在本人文章所在期刊位置,若期刊由于更名导致期刊级别更改需特别注明)。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需提供期刊所在当年中文核心期刊目录;被SCI,SSCI,SCIE,EI,CPCI-S等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由国家图书馆或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或山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检索查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
2.专著、教材:必须有封面、版权页、前言、章节目录、作者单位和姓名及撰写章节首页,如没有标明年份的,请在封面上标明年份;
3.专利、软著:专利、软著证书。
(二)所有复印件封面须有本人签字和本教学单位公章。只有录用通知暂未收到刊物的论文暂不统计。
三、有关要求
(一)教科研成果统计是我校各教学单位教科研业绩核算、二级单位实体化考核、教师绩效考核、教科研奖励及上级部门年度统计报表编制、学校接受各级各类评估的原始依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完整、准确、按时报送。
(二)各单位要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报人、审核人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要对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统一汇总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无签字盖章的材料不予审核认定。若因错报漏报导致无法认定的情况,各单位自行负责,学校不接受补报。
(三)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数据填报要求,填写各类汇总表(详见附件1-6),并按表格填写顺序整理好申报材料,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keyanyuchanjiao@163.com)提交科研与产教融合处。
(三)教务处、科研与产教融合处对所报送材料进行统计,并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认定,同时将认定结果提交分管校领导审定,并向全校公示。
联系人:马老师 603711
李老师 5507800
科研与产教融合处 教务处
2024年6月28日